未按规定安装油水分离装置或者隔油池等设施,并保持其正常使用;或者未使用餐厨废弃物专用容器收集废弃食用油脂,并保持其完好、密闭和整洁的
《郑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办法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限期改正,并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:(二)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第(一)项、第(二)项规定之一的,处以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。
第十七条第一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(一)按规定安装油水分离装置或者隔油池等设施,并保持其正常使用。
第十七条第二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(二)使用餐厨废弃物专用容器收集废弃食用油脂,并保持其完好、密闭和整洁。
1.行为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; 2.违法行为侵犯了行政管理秩序; 3.行为人具有责任能力; 4.依法应当受到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