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适用依据
1.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(2007年8月30日,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);
2.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(2000年9月27日,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)。
二、适用对象
有求职意向的求职者。
三、受理机构
惠济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。
四、受理方式
惠济区政府f楼511室登记受理,或求职者登陆中部就业网注册登记(http://www.jiuyew.com/)。
五、办理要件
1.求职登记表;
2.身份证(或社会保障卡);
3.个人简历;
4.可选择补充提供:学历证、学位证、职称证及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、获奖证书等。
六、办事流程
1.求职人员登记求职意向。
2.提交相关证件、证书、资料。
3.简历入库。
七、办理时限
即时办结。
八、业务表单
求职登记表(见附件)。
九、办理地点
惠济区政府f楼511室。
十、咨询电话
0371—6363981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