变更民族成份 -正规ag捕鱼王平台

惠济区基层政务公开
郑州市公安局惠济公安分局 县级
变更民族成份
户籍所在地、居住地派出所(或其他户政窗口)
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,一般不得变更。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,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。 1、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,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; 2、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,其民族成份与继父(母)的民族成份不同的; 3、其民族成份与养父(母)的民族成份不同的。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,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,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。
15个工作日
免费
刘寨户籍室:南阳路144号;长兴路户籍室:长兴路北头老鸦陈老年安置房20排13号;老鸦陈户籍室:江山路261号院江山路办事处院内;新城户籍室:开元路与清华园路交叉口东南角;花园口户籍室:金桥路2号;迎宾路户籍室:英才街29号;大河路户籍室:绿源路惠济桥村村口;古荥户籍室:古荥镇古须路4号。
刘寨户籍室:86266330;长兴路户籍室:86266346;江山路户籍室:86266379;新城户籍室:13733866971;花园口户籍室:86266399;迎宾路户籍室:63703115;大河路户籍室:86266418;古荥户籍室:86266520
正常工作日:上午9:00-12:00;下午13:00-17:00

户政窗口受理,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(户政)部门审批,户政窗口办结。

1、省辖市(省直管县)人民政府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的《河南省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审批意见书》;

2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、居民户口簿;

3、申请人书面申请;

4、《河南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》中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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